关于浙江省第四地质大队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来源:财资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26 14:14:33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地质勘查事业单位事企分离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21〕121号)文件精神,撤销浙江省第四地质大队。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12月26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浙江省第四地质大队清算组
2023年12月26日
(联系人:郭晔,联系电话:0575-85200705)